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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律师眼中的法官

Posted January. 13, 2010 08:27   

自1600年末,英国法官就戴着白色假发进行审判。刚开始假发并不是英国法官的特定物品。这一历史源于1600年初,法国统治者路易13世本是为了掩住秃头而使用,却在整个欧洲流行起来,最终成为了象征英国法庭的物品。这也是为了捍卫法官和法庭的权威。韩国法官所穿的法官服虽有严肃的气氛,可存在很多不便。以前,到炎热的夏天有的法官甚至还把脚泡在盆里进行审判。

▷从2008年起,英国大法院就决定,在进行刑事审判以外的审判时,无需配戴假发,法官服也改换成了轻便的款式。英联邦成员国澳大利亚也有废止法官戴假发的规定的动向。倡导废止使用假发的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尼古拉斯•菲利浦斯在2007年访韩时提出:“法官的服装并不会给审判带来影响。”不只是英国,其他很多国家已不再强调树立外形的权威,对于审判的公正性和可靠性的重视程度得到了提高。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计划将协会名下律师对法官进行的评价结果转达给大法院。该协会共有7000多名律师,而评价数据是对555名律师的评价进行的总结报告。虽然仅有8%的参与率,但“优秀法官”20名和得到低级评价的法官名都会提交到大法院,可见将出现相当大的影响。受到低级评价的律师涉及使用高压言行、进行偏向裁判、强迫和解或者逼供等问题。就算只公开优秀法官的名单,法官们进行裁判时也不会很舒服。

▷裁判当事人不会放过法官的每一句言语和每一个表情。法官如果偏袒某一方,或者挖苦某一方,有可能对宣判结果产生预先判断。此时,败诉的当事人很难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律师对于法官进行的评价也有可能缺乏公正性,因为在裁判中败诉的律师很有可能对律师存有不满情绪。律师以主观印象进行的评价必然会有局限。法官必须改掉高压的态度,但是评价活动有可能引起侵犯了法官根据法律与良心进行裁判的独立性的争议。

评论员: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