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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司法考试面试

Posted November. 26, 200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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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世纪60年代为止,每年只有5∼45人通过司法考试。因为,只有第2次考试的平均成绩通过60分才算合格。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定员制以来,每年有50人以上通过考试。1981年,通过考试的人数达到了300名。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通过考试的人数每年增加100名,到2000年的时候,800人考试合格。2001年,通过考试的人数达到了1000名。前天,发表了2009年度司法考试成绩,结果有997名通过考试。通过第2次考试的人数为1019名,其中22名是在第3次面试考中被刷下来的。

▷从1996年开始,司法考试采取面试制度。直到2005年的10年间,只有1人被淘汰。但是,2006年淘汰人数达到7名,2007年淘汰人数为11名,2008年则是10名,这种现象年年发生,已经变得程序化了。然而,今年淘汰了22人,可说是一场“异变”。大部分淘汰者都是缺乏法律知识,加上逻辑表达能力差。但是,也有人谴责,应该强化面试考试。这是因为,身为律师有太多的人没有具备基本的素质。

▷不断增加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是为了给国民提供更加优惠的法律服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施真正的“法治”。6•25战争之后,1954年全国只有280名律师,时隔55年,现在律师人数已经达到1万1000名。虽然,我国的律师人数还远不及先进国家,但是考虑到法律上的需要的话,可以说我国律师过剩。而且3年后,法学院毕业的律师人数将剧增。然而,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律师的质量管理问题。

▷其中,作为司法制度核心的审判官的质量管理尤为重要。最近,一些审判官围绕突出政治在判决方面的作用问题,起了非议。为此,司法部的不信任感加重。他们就是由具有左翼进步倾向的审判官参加的我国法研究会。并且,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律师量产时代出现的人。作为国法的碉堡之一,审判官的价值取向应当在以宪法为基本框架的自由民主主义价值观的旗帜的领导之下。这就是为什么要强化司法考试的第3次面试的原因。

评论员 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