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政府与韩国开发研究院(KDI)共同举办的公听会上所提及的法人药房许可方案,早已是“过时”的案件。2004年10月,公正交易委员会发表称,决定促进禁止设立法人形态药房的《药师法》第16条(现为20条)的修订案。但它只是空话罢了,过了五年之后的今年还进行着相同的讨论。
据现行法律,药师或中医只能开一家药房。2002年,宪法裁判所曾判定,禁止法人开药房是个错误,是宪法不一致的表现,但至今为止还没有采取任何举措。只限于一般药师开设药房的国家,只有韩国和极少数的欧洲国家。而在日本或美国,普通人也可以开药房,雇佣药师。
而且,在医疗、教育、法律部门,像常规般持续下来的行政规制和事业者自律规制过多。据全国经济人联合会透露,在543个服务行业中,占67%(366个)的服务业有着许可指定申请等限制规制。零散的规制会妨碍事业者之间的竞争,并破坏产业发展的动力。2007年,我国服务业的雇佣率为67%,在30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排第20位,且附加价值也以50%的比率,排29位。由于消费者们选择在海外寻找质量较高的服务,过去三年的服务收支赤字达555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加紧脚步促进服务业改革,向我国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的同时,引进海外消费。
我们的增长战略也要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型成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共同发展。2007年,生产10亿韩元的产品,制造业需要投入9.2名的人力,而服务行业则需要18.1名。今年上半年,制造业工作岗位减少了15万7000个,而相比之下,服务行业的工作岗位反倒增加了9万6000个。因此,即使为了解决失业问题,也要发展服务业。并且,去年的贸易依存度达到92%,这表明我们现在急需扩大内需。
此外,政府计划在今年内出台服务行业进化方案,并且预计在明年上半年修改有关法案。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具有专业资格证的职业领域,正被各单位“包庇自己人” 利己主义所占据,对此,政府不能袖手旁观。与其“稀稀拉拉的进行改组”, 希望政府把重点放在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之上,尽早提出内外革新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