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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市问题要问国民的意见” vs“要以人多取胜?”

“世宗市问题要问国民的意见” vs“要以人多取胜?”

Posted November. 04, 2009 09:04   

对此,自有先进党总裁李会昌当天在接受KBS广播采访时反驳道:“国民投票只能在出现国家安危问题的时候才能进行,不应该适用在世宗市问题上”,“忠清圈的人口不是很多,因此这种提议是想用人多取胜的、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想法。” 民主党发言人禹相虎也批评说:“这个法是朝野经过很长时间达成协议的,如今为了不实施该法律而要进行国民投票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执政圈内部的激烈讨论

国民投票还不能被称为是执政圈主流阵营的统一方案。这是因为国民投票方案是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

因此大部分主张认为这是由亲李派系的部分强硬派议员们为了寻找世宗市问题的突破口而率先让国民投票成为了争论点。一名亲李派系的有关人士表示:“因为遇到了朴槿惠前代表这一堵墙,无法进行党内的意见统一,因此提到了国民投票问题。” 孔星镇最高委员也表示:“在完成了党内争论和朝野争论等一连串的过程后,可以作为总统下决定的方法之一选择国民投票。”

但是亲李派系内部也有不少人主张“国民投票要成为最后一项选择”的“谨慎论”。一名亲李派系的核心议员表示:“如果进行国民投票的话,这有可能会演变为对总统的信任投票。”

亲朴(亲朴槿惠)派系阵营则在公开反对国民投票。具有中立倾向的政策委员会议长金晟祚当天在出席某佛教广播的时候表示了反对,称:“认为(世宗市问题)不是该进行国民投票的问题”,“进行国民投票对国民团结没有任何帮助。”

○世宗市国民投票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部分亲李派系议员们主张的世宗市国民投票依据是宪法第72条。该条规定:“总统可以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将外交、国防、统一及其他有关国家安危的重要政策交付给国民投票进行处理。” 即,世宗市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重要政策”。 

对此宪法学家们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首尔大学成乐寅教授表示:“不用受限于宪法字句,既然已经引进了民主主义,那就可以将世宗市问题当作是国家重要政策并进行国民投票。” 西江大学林智奉教授也表示:“宪法第72条给了总统有关国民投票的赋予和对象给予了广泛的权限,因此可以对世宗市问题进行国民投票”,“世宗市问题在政府行政首都功能的分散问题上也可以被称之为重大的国家大事。”

相反,宪法裁判研究所理事长许营表示:“世宗市问题不能被当作是有关国家安危的重大事项。即使扩大解释宪法条款也不能符合国民投票条件。”他还担心如果进行国民投票的话像媒体关系法一样出现不得不由宪法裁判所做出判决的现象。首尔大学郑宗燮教授也表示:“我国没有对政策进行国民投票的制度。随之世宗市问题不是国民投票的对象。”

○由来已久的国民投票争议

有关世宗市问题的国民投票争议从2005年3月份行政中心综合城市特别法通过国会之后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宪法裁判所法制处处长李石渊律师在2005年6月份提出行政中心综合城市特别法是否违宪的新法诉讼时提出了国民投票。

李处长当时爱宪法诉讼审判请求书上表示:“将国务总理和12个政府部门从首尔分配到地方城市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将首都一分为二,这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重大事项,因此要经过国民投票。”其请求书的主题是对关系到国家安危的事项不进行国民投票的行为违反了第72条宪法。但是宪法裁判所驳回了该请求。

当时宪法裁判所下达了判决后大国家党议员们仍然主张“要进行国民投票”。

○实施国民投票也会出现不少问题

根据韩国社会舆论调查研究所在上个月26日实施的舆论调查结果,修改世宗市原案的意见占40.5%、根据原案进行的意见占36.3%。修改原案主张以微小差距占了上风。但是如果进行国民投票的其结果也很难预测。

即使在经过种种磨难后进行了国民投票,对其结果也会产生争论。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现行国民投票法,即使将世宗市问题交付到国民投票,也可以对其结果进行政治性的解释。”对重要政策的国民投票与宪法修改案的处理不同,对其可否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国民投票结束后总统要公布其结果。因此也有主张称,对世宗市问题进行了国民投票会不会只能引发另一场政治性争论。



金起显 郑元洙 kimkihy@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