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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官和自由大韩民国的名誉

[社论] 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官和自由大韩民国的名誉

Posted October. 14, 200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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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国内人权团体的邀请,前天访问韩国的“有关思想表现自由的联合国特别报告官”雷维专门挑左派团体的人员见面。雷维特别报告官在5天4夜的访问期间内参加了“有关表现自由的国际论坛”后接受了韩民族新闻的采访,之后与全国媒体工会、民主社会律师组合的有关人士见了面。民主劳动总联盟委员长林成圭、前民主化实践家族运动协会常任议长林基兰、媒体消费者自主权连队网上论坛开设者李泰峰、“智慧女神”朴大成、全国教职员工会组合政策室长等都是他要会见的对象。

他拒绝了法务部的会面邀请。应该客观地观察情况的联合国报告官竟然不听政府的说明,只听信偏向性的主张,实在是不能称其为正常的活动。他如果只听用左派理念动摇民主秩序、拥护非法、暴力集会的人们的主张后制定报告书的话就必要怀疑其作为联合国特别报告官的资格。

1948年联合国采纳的人权宣言文第19条明确表示:“所有人都拥有意见自由和表现自由的权力”。1975年赫尔辛基协议要求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适用这样的人权概念。在今天的韩国,表现自由没有得到任何制约,相反过分的自由都成为了问题点。在光化门大街上辱骂总统、说“进入青瓦台”煽动打倒政权也不会被抓起来。如果只听信紧密连接在一起的过激左派的主张,歪曲对表现自由的真相的话,这是对大韩民国的名誉毁损。

国际特赦委员会调查官诺马在去年7月份访问韩国后发表了偏向性的报告书,曾引起了争议。他没有提到用锤子和钢管砸毁警车、用竹竿刺向警察的眼睛,差点让其失明的示威队的暴力性,只提到了“警察过分地使用武力”。他连警察的睡眠不足问题也归咎到了“压抑性的环境”,而不是暴力示威队。应该关注普遍性的国际人权团体把主权国家行使应该的权利也当成问题的话,这是自行毁损国际特赦组织名誉的偏向性。

向联合国特别报告官只传达失去公平的声音,企图让大韩民国成为人权落后国家的势力也要立即中断歪曲大韩民国、背叛国民的行为。雷维报告官该去的地方是连“表现自由”一词都感觉是多余的朝鲜。政府也要严肃对待毁损国民自尊心的真相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