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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尊严死患者,将摘除氧气机

Posted June. 11, 200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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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延世大学西弗兰斯医院从大法院处接到判决,将摘除植物人患者金某(77 女)的氧气机。因此,国内有可能针对那些依赖延长治疗的植物人患者,将摘除氧气机的尊严死正式化。

西弗兰斯院方在当天召开议员伦理委员会,最终探讨结果为,医院将根据大法院的判决,摘除金某的氧气机,并充分理解监护人要求迅速实施尊严死的立场,全力支持家属意见;但摘除氧气机的时机和步骤则需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医院伦理委员会由延世大学医学院预防医科教授孙明世担任委员长,还包括内部委员及外部咨询委员23人。而当天的会议从上午8时一直持续了三个小时。

延世医疗委员长朴昌日指出:“根据大法院的判决,应立即摘除氧气机,但金奶奶还有点时间,因此,院方通过多次会议,艰难地得出了结论。今后,在我院自创的尊严死三阶段当中,有像金奶奶这种属于第二阶段的患者,我院将慎重做出决定。”

西弗兰斯医院于上月21日公布的尊严死三阶段准则分别如下:第一阶段为不可治疗的,已濒临死亡的患者(如脑死患者、多个脏器损伤患者);第二阶段为需要持续提供人工氧气的植物人患者(如,成为此次尊严死裁决对象的金某);第三阶段为虽长时间处于植物人状态,但可以自行呼吸的患者。院方指出,只要第一、第二阶段患者自愿、家属同意,患者情况满足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条件,就可以接受尊严死。金某的情况就属于第二种——需要氧气机的植物人状态。

摘除氧气机的时间及步骤,将通过院方及家属的协商最终决定,初步预计将在两周后实行。

朴医疗院长指出:“摘除氧气机将于两周后,由金奶奶的主治医生亲自实施,摘除过程将顾及患者及家属的立场,非公开进行。一旦摘除氧气机,由患者自行呼吸,患者最快将在20~30分钟内终止呼吸。”

对此,金某家属的代理人申炫虎律师指出:“大法院早已宣布结果,但院方一直将摘除氧气机的时间往后延,导致患者家属十分痛苦。”申律师向院方要求,望院方早日摘除金某的氧气机。



李真汉 likeda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