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前发生的国内化妆品中含有“石棉污染滑石”一事,消费者与制作行业都提出了诉讼。但是,由于石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需要数十年才能显现出来,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些化妆品会对消费者造成多大的伤害。诉讼是否可以成立也成为了一大焦点。
○消费者要求制造商向每户家庭提供“6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
近期,Naver网站的“石棉婴儿爽身粉受害者联盟”论坛,首次联合46名消费者向首尔中央法院提出了对国家、化妆品制造商以及滑石供货商的损害赔偿诉讼。提出诉讼的46人都是由一位母亲和一名儿童组成,共有23个家庭参与了诉讼,每户家庭要求了6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该组织的律师金晓严表示:“制造商并没有告知产品有含石棉的可能性,政府也存在监督管理上的疏忽。考虑到消费者受到的精神损失,我们向法院提出了损害赔偿诉讼。石绵爽身粉对人体的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体现出来,因此目前只要求了最低限度的赔偿金。”
8日,环境运动联盟也在首尔锺路区事务所组织10余名被害者召开了第1届被害者会议。另外,该组织在通过主页收集被害事例后,向检察厅告发了爽身粉制造商和滑石供应企业。15日,该组织将在国会小会议厅与许多市民团体一起召开“石绵休克紧急讨论会”。环境运动联合会相关人员称:“每天都能接到数十件被害事例,我们计划立即提出集团民事诉讼”。
○制造商要求“撤回药品销售禁止令”
制造商也向国家发出了反击。14日,韩国制药协会就石绵滑石问题,控诉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参与此次诉讼的企业达到了24家。这些企业即将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提出撤回“药品销售禁止令”的申请。
翰林制药以食品医药品安全厅为对象,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了“撤回药品出售禁止令”的诉讼。制药厂称:“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发布的医药品已经不可能在市场上流通了”,“ 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明知这一现状,但在没有进行事先通报的情况下,下达了禁止销售药品的禁制令,这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制药商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提出了包括商品受损金额和保险金以及对企业形象算还赔偿金的共计一兆韩元的赔偿。
○“很难证明受害程度”VS“应当进行精神损失赔偿”
消费者与制造商之间的争论点主要有三个:政府与制造商是在何时得知石棉污染状态的,认知程度有多深;为什么到现在才采取预防措施;是否给消费者造成身体、精神、财产上的损失等。
提出诉讼的消费者必须提交购买商品的收据和使用产品后患上异位性皮炎、皮肤病等疾病的诊断证明。由于目前还很难证明化妆品对人体产生的直接危害,因此消费者首先以精神损失为由提出了赔偿诉讼。在去年发生的大企业泄露客户个人信息案过程中,相关企业向受害者提供了20万韩元-70万韩元不等的赔偿。
保宁米迪恩株氏会社(Boryung Medience)生产的婴儿爽身粉中检测出了石棉成分。该公司的法律辩护人朴校善指出:“石棉滑石直接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时,赔偿诉讼才会成立”,“因为目前很难确认国家或者制造企业是否有违法行为,因此很难确认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预计,此次案件会引起诸多争论。”
李锺植 bell@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