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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项公开凶恶犯面容的法案

Posted February. 10, 2009 09:23   

发生姜浩顺连锁杀人案后,政府和大国家党决定制定一项公开凶恶犯面容的法案。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所属大国家党议员和警察局工作者9日出席了党政会议,并赞成近期制定(暂时命名为)《公开重犯面容的相关法律》的方案。

会议出席者表示,当天大部分出席者都认为,随着犯罪行为的增加,应该改正禁止公开凶恶犯面容的警察局内部规定。

出席会议的李吉范警察局次长表明:“为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我们将制定《公开凶恶犯面容的法案》”。警察局近期还委托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调查外国立法事例。

1990年代为止,重犯嫌疑人的面容本应该是公诸于众的,但2005年在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建议下,警察局在职务规则(训令)中新设了《禁止侵害肖像权》的条款。

党政日后还会继续讨论除了面容以外还要公开多少情报,还要规定连锁杀人、儿童性暴行、道德败坏罪等需要公开面容的犯罪类型。

另外,为了预防恶劣犯罪行为警察局还决定增加犯罪心理分析家,并在犯罪行为频繁的京畿西南部增援警察,而且还要优先推进派出所及CCTV设置。



洪寿英 gae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