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时代成宗19年时,一个私奴因为拉自己父亲的头发被抓了起来。刑曹在调查后向皇帝报告说:“在法律上符合不待时斩”,皇帝下命“依法执行”。不待时斩是指对罪名严重的犯人立即执刑死刑。也有避开春分和秋分之间万物重生的时期,等待适当的时期执行的待时斩。这是根据罪名对犯人的区别对待。
▷中宗是一位即使罪名很大也要施舍人情的皇帝。有一次对叫捕志迈的强度处刑问道:“现在是万物重生的时期,现在执行那种刑法我于心不忍。等到秋天再执行怎么样?”但是大臣说道:“他是个残忍的杀人犯,所以不同。因为罪有轻重,对于这种人不能延迟。”中宗无奈同意了不待时斩。
▷要处刑的话,就要先分清楚有没有罪,如果有罪,还要分轻重和性质,即罪质。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批评正传言要参选的李会昌为:“比我的罪质还坏的人。”1997年因儿子兵役问题,大国家党李会昌的支持率降到10%时,曾以代案出现的自己,和而现在假设大国家党李明博的支持率下降并以“备胎”出现的李会昌是不同的。
▷他承认10年前自己不服竞选独自参选也是“有罪”,这点令人关注。竞选中决定的候选人支持率下降的话,就代替他参选是不对的。他对金大钟的上任起了决定性作用,也是“禁止竞选不服者代替参选”的契机,期间一直在各党之间徘徊。
从这样的李仁济口里听到“罪质更差”,李会昌现在做何感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