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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矛盾日趋白热化

Posted November. 06, 2006 03:01   

“我认为,如果证券市场负责人知道法院的判断会吓一跳,这可以称作是耻辱性事件。”(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调查企划官蔡东旭)

“检察员该多学习《民法》和《商法》。”(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专门负责命局部令审批的部长审判员闵丙勋)

尽管5日是公休日,但法院和检察厅却围绕关于取消对龙星总公司管理人员的拒捕以及拘捕令驳回问题,语气都十分冲人。大检察厅的调查负责人蔡东旭和法院的闵丙勋亲自对此进行了激烈的争论,闵丙勋于3日凌晨驳回了拘捕令的申请。

法律界传称,这是针对6日对前任外换银行行长李康源的拘留令审查和7日检察厅再次申请的拘捕以及拘留令审查的“庭外舆论造势”。

▽检察厅极力反驳驳回拘捕状的理由=蔡东旭于当天上午11时40分召开紧急吹风会,逐一反驳了闵丙勋在取消龙星副总裁埃尔利斯-肖特和法律顾问理事迈克尔-汤普逊的拘捕令和龙星韩国代表柳会源的拘捕令时提出的理由。

宣读13张A4纸分量的反驳材料后,蔡东旭称:“虽然法院和检察厅之间产生意见分歧,令人深感遗憾,但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充分满足国民知情权才是要最先考虑的价值。”并毫无保留地批评了法院方。法院的另案调查(以其他嫌疑进行拘留后,调查原先案件)主张称:“操纵股价事件本身就是重大罪行。”并反驳称:“这是因为不了解调查。”

▽法院:要得到拘捕令,就先说服法官=离蔡东旭的吹风会结束还不到1个小时的下午1时15分左右,闵丙勋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记者室,利用40多分钟反驳了蔡东旭在吹风会上的发言。

闵丙勋责难称:“检察员该多学习《民法》和《商法》。”并称:“当检察厅不能进行调查时就称是法院的问题,这无异于把不能调查的责任都推向法院。”并主张检察厅的强硬应对是有意图的行为。他还称:“可能是因为检方处在被动调查的局面,所以才会这样无理取闹。”

闵丙勋称:“对于龙星公司通过报道资料散布虚假减资传闻的嫌疑,现在有了一些眉目,但检察厅并没有获得柳会源参与犯罪的相关线索。在这种情况下,怎么签发拘捕令?”

他对拘捕令实效性争议称:“检察厅申请的拘捕令缺乏引渡嫌疑人的内容。”并反问道:“并没有打算要立即提出嫌疑人引渡请求,为什么要现在申请拘捕令?”



李泰熏 鄭孝珍 jefflee@donga.com wiseweb@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