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大法院判处前任总统金大中的长子、民主党议员金弘一(58岁,比例代表)实刑,因而金弘一失去了国会议员资格。
大法院1庭(主审大法官田秀安)当天在对金弘一案的上诉案审理中,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3年,并没收贿赂款1.5亿韩元。金弘一涉嫌接受前任国家综合金融总经理安相泰的人事请托,作为代价收受1.5亿韩元(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搭桥受贿罪),因此被不拘留起诉。
法庭在判决书上称:“安相泰关于向金弘一行贿的陈述具有真实性。”
《公职选举法》规定,因违反《公职选举法》以外的其他刑事事件而受到入狱以上的判决,当事人将丧失被选举权。而《国会法》规定,丧失被选举权者将被解除公职。因此,当天的判决结果使金弘一丧失了议员资格。
金弘一丧失的比例代表议员一职将由比例代表的下一位候选人、前任劳动部次官金松子自动继任,政党级别职位的人数并没有什么变化。
金弘一涉嫌于1999年10月接受安相泰的认识请托——“帮助我被政府任命为金融机关长”,并作为代价收受贿。因而于2003年6月被检察机关不拘留起诉。
民主党虽称“尊重大法院的判决。”但又论评道:“在审理过程中,检察厅出示的有关人事请求的具体事实没有得到证实,核心证人的证言没有得到采信,对此感到遗憾。”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