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住房价格超过6亿韩元就有“罪”?

Posted September. 12, 2006 06:56   

52岁的安某在首尔江南区31坪的A公寓里生活了12个年头。安某公寓的申报价格为6.46亿韩元,其行价稍稍超出了8亿韩元。

虽然安某只拥有一所公寓,但按照规定,如果出售的住房价格超过6亿韩元,就应缴纳转让所得税。由于年龄增长,原来还想以公寓做担保想得到逆向抵押贷款,但由于出售价格超过6亿韩元,而无法得到贷款。

今年,该公寓的财产税将比去年上涨50%。然而,虽然坪数相同,但出售价格不超过6亿韩元的公寓财产税最高只上涨了10%(如果出售价格在3亿韩元以下,最高上涨5%)。另外,从这月末开始,购买安某公寓者应该向所属区申请具体内容,比如该怎样筹备购房资金等。

如今,“6亿韩元房价”在韩国社会已经成为衡量是否会受到各种区别待遇的标准。

因为,现政府以抓房地产投机的名义,将“6亿韩元”作为申报价格和交易价格的标准,并对超过该标准的阶层集中增税和加以各种限制。

●“6亿韩元规制”增加到10余个

在住房相关税法中第一次出现6亿韩元的数字是在1999年9月。

当时,政府将“1家庭1住宅者也要缴纳转让税”的高级住宅标准改为“使用面积超过50坪以上公寓的实际交易价格超过6亿韩元”。从2003年1月开始,删除面积标准,只保留了“实际交易价格超过6亿韩元”。因此,“高级住宅”的叫法变成了“高价住宅”。

而在去年的“8·31房地产综合对策”,“6亿韩元”标准又包含了新的含义。

政府声称要控制飙升的首尔江南地区房价,今年1月开始将综合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从“9亿韩元”下调到“6亿韩元”,大幅度扩大了征税对象范围。

今年的“3·30房地产对策”中,在住宅投机地区购买6亿韩元以上住房者,适用总负债偿还比率(DTI)制度,大幅下调了贷款限额。

另外,政府修改住宅法实施令,将从本月末开始购买交易价格超出6亿韩元,就必须向有关市、区、郡厅递交“支付资金计划书”。所辖地方自治团体和建设交通部可以将此资料提供给国税厅。也就是说,购买交易价格超过6亿韩元住房的购房者应准备接受税务调查。

亚洲大学经济专业教授玄镇权(音)说:“当局者出于行政便利从转让税规定中援引而来的 ‘6亿韩元’,如今成为了控制江南房价的工具,被胡乱使用。其中好像也包含了现政府对富有阶层的‘情绪’。”

●金额基准过度引起的副作用

经济专家警告所,6亿韩元为基准的各种规制存在危险性。

其最大的问题在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物价及房价的自然上涨,房价在6亿韩元警戒线以下的人也会成为新规制的管制对象及征税对象。

建设交通部今年发表的《共同住宅申报价格表》显示,全国申报价格超过6亿韩元的住宅包括,14.0391万套公寓等共同住宅、1.8724套独立住宅等共有15.9115套。

其中,9.4856套共同住宅的申报价格超过5亿韩元,却未满6亿韩元。但由于今年房价的上涨,申报价格有望上涨,因此预计明年缴纳综合房地产税的住宅将增加到26万套左右。

根据这样的趋势,预计缴纳综合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住宅在整个住宅的(1301万套)中所占比重将从今年1.2%上涨到明年的2.0%左右。

西江大学经济学教授金敬焕指出:“1999年6亿韩元成为‘高级住宅’的基准时,因基准太高,几乎没有缴纳对象,但是如果保持6亿韩元的金额基准,缴纳税金对象和规制对象会不断增加。”

专家们担心,6亿韩元被用作“差别基准”的现象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檀国大学经济学教授金尚兼(音)说:“6亿韩元基准给申报价格和行价超过6亿韩元的住宅所有者不利,而标准以下住宅所有者能享受的利益反而增大,如果这样的差别进一步扩大,将难免受到严重侵害财产权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