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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私立学校法》可能导致全教工式经营介入危机

[社论]《私立学校法》可能导致全教工式经营介入危机

Posted December. 09, 2005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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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长金元基提出的《私立学校法》仲裁案有望在9日的国会总会上获得通过。因为,开放的我们党、民主党、民主劳动党决定接受仲裁案。

仲裁案在争论焦点——引入“开放型董事制”问题上,和执政党修正案没有多大区别。仲裁案规定,学校运营委员会选任的“开放型董事”占私学财团董事的三分之一。这一点与执政党的方案相同。学校运营委推荐开放型董事的2倍人选,交给私学法人选择。但终究只能在学校运营委提交的名单中选任,因此没有多大意义。

学校运营委由教师、家长、地区人士组成,监督预算决算、教育课程等学校整体运营情况。如果把学校比作企业,那教师就是公司职员。学校运营委让教师行使选任财团董事的权限,参与并介入学校经营,这相当于私学财团和教师成为学校的“共同经营者”。

虽然企业也引入了社外董事制,但董事都由公司经营班子选任,因此有本质上的区别。执政党主张,由于私学接受国库支援,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这侵犯了私有财产权和经营权,违宪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实施仲裁案,我们不难想象到将在教育现场发生的“危险的事态”。虽然学校运营委中家长和地区人士的比率分别占三分之一,但只能是教师行使最大的影响力。在全国教职员工会所属教师占多数的学校,全教工很有可能充当主人。

即使到现在,学校“全教工恐惧症”还没有完全消失。只要谈起全教工,教育人力资源部、教育厅、一线校长的脸就变色。如果左右教育政策和学校运营的“强盛全教工”还行使开放型董事选拔权,大韩民国的教育完全被全教工掌握的日子也就为期不远了。

从拒绝教育评价制中表现出的集团利己主义暴露了全教工的虚像。通过“反世界化授课”,我们再次证实了他们的观念偏向性。修改《私学法》无异于赠送他们更强有力的武器。照此下去,教育迟早会面临更大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