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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驳回对行政城市特别法的诉讼

Posted November. 25, 200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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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宪法法院对《行政城市特别法》下达事实上是符合宪法的判决,在忠南燕岐郡和公州市一带建设行政城市的计划得以推进。

行政城市建设将到2030年的25年里阶段性地完成。

宪法法院全员法庭(主审 金京一法官)于24日就对“行政城市特别法”的宪法诉讼案上,以7(驳回)比2(违宪)的意见,驳回了首尔市议员等222名请求人的请求。

驳回是指,宪法诉讼请求本身不具备法律要件,因此没有提出诉讼的资格,所以不予受理。

但是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上表明了“《行政城市特别法》并不能算是首都分割”的见解,事实上是下达了符合宪法的判决。

因此,政府在下个月15日将着手对行政城市候选地2212万坪的土地补偿,明年1月1日决定设立行政城市建设厅等,宣布正式展开事业。

除了青瓦台、统一部、外交通商部、法务部、国防部、行政自治部、妇女家庭部之外的12部4处2厅等49个政府机关和17个政府出资研究机构到2030年为止,将被迁往行政城市。

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上称:“特别法并没有违反首都是首尔的惯例宪法,而且在宪法上的总统制权力结构上也有什么变化,因此不能认可请求人主张的侵害国民投票或其他基本权利的可能性。”

宪法诉讼只有在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时,才能请求。

宪法法院特别补充说:“不能看作根据特别法行政城市将获得首都的地位,也不能看作首都被迁移到行政城市或首都被分为首尔和行政城市。”

而法官权诚和金晓钟表示:“在行政各部门中的73%在行政首都,国家行政预算的70%是在行政城市圈执行,因此具有首都被分为首尔和行政城市两地的首都分割意义。”以此表明了违宪的看法。

当天宪法法院的判决,预计会对位于首都圈的175个公共机关的地方迁移也会产生影响。

建设交通部的相关人士表示:“有人指出,在行政城市推进与否还不透明的状况下,不能急于将公共机关迁移到地方。”并称:“因此次判决,忧虑被消除,因此预计事业推进速度将会被加快。”

但是也有人指出,行政城市建设毕竟是长期事业,因此仍存在根据政权的取向出现部分方向转换的可能性。



黃在成 趙修眞 jsonhng@donga.com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