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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调查窃听案也是罪?

Posted November. 16, 2005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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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以介入窃听为由,对在金大中政府时期担任国情院院长的林东源和辛建申请了拘捕令。对此,金大中和现政府联合“阻止拘留”。这说明他们过去鼓吹的法治和强调人权及历史真相查明的正当性,实际上是一种伪善。

国家情报院系统地进行的窃听是国家公共权力造成的重大犯罪。首先,这是对窃听受害者严重的人权侵犯。但自称人权总统的金大中不但没有进行道歉,反而还主张:“申请拘留是野蛮、不可理喻的事情。”并要求取消拘捕令。虽然检察机关只对还有追诉时效的林东源和辛建申请了拘捕令,但这并不代表之前没有窃听行为。金大中说:“要根除窃听行为。”但身为当时的总统并不是没有任何责任。可他反而指责检察机关“野蛮”,这不是倒打一耙吗?

青瓦台在昨天的参谋会议上说:“根据不拘留调查原则看,申请拘捕令太过分。”开放的我们党秘书长裴基善进一步表示:“这对国家利益没有丝毫帮助。是第2个泡菜风波。”主张对国家权力犯罪取消追诉时效的现政权难道集体患上了健忘症?

卢武铉总统在3个月前的8.15庆典上强调说:“有必要制订对国家权力滥用犯罪取消时效的法律。”在此之前,开放的我们党在7月份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反人权国家犯罪的追诉时效的特例法案》。

难道就为了打击敌对势力,要取消追诉时效?而为了现实政治,又要遵守“不拘留调查原则”?政府以“只有查明历史错误,予以纠正,国家才有未来”为由,对30年前、50年前乃至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亲日问题也进行了调查。当时,政府表现得那么理直气壮。但对不久前发生的国家犯罪,却反对调查说:“对国家利益没有好处。”难道为政治利益压迫检察机关和法院,甚至动摇自由民主主义的基础法治,也是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