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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金大中政权应坦白“窃听真相”并道歉

[社论] 金大中政权应坦白“窃听真相”并道歉

Posted September. 27, 2005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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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02年大选前大国家党议员郑亨根主张是“国家情报院窃听资料”的文件,实际上是国情院职员进行窃听的记录。检察机关透露,在国情院前科长级职员住宅中搜出了金大中政府时期国情院利用监听装置(R-2),窃听知名政治家通话内容的录音带。

至此,自8月5日国情院院长金升圭暴露金大中政权窃听事实后,在金大中和卢武铉总统之间发生的“真假游戏”以“金大中政府时期也进行窃听”结束。我们高度评价在披露窃听事实后,在执政圈内部被批评为“没有政治嗅觉”的金升圭说服国情院职员坦白真相的勇气。

相反,一直予以否认的金大中和前国情院院长要对国民进行道歉,并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国政最高负责人要对窃听事件负“全部责任”的金大中现已住院。直到住院前,他还狡辩说:“用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诬蔑我。”李钟赞、千容宅、林东源、辛建等当时的国情院院长还拜访金升圭,要求他停止调查。

特别是,在野党议员暴露窃听文件的2002年10月,曾表示“如果国情院进行窃听,就甘心接受法律的审判”的辛建在金升圭8月披露事实后也否定说:“在国民政府时期没有进行非法窃听。”他就本报的报道“国情院科学保安局(第8局)职员将手机窃听装置装在车上,巡回市内进行了窃听”,还指示提出破坏名誉诉讼。

事情发展至这一地步现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卢武铉总统担心湖南舆论提出强烈的抗议,急忙安抚说:“没有(金大中)政权应承担的过失。”窃听是要彻底根除的重大的犯罪。为防止再次发生,必须要对窃听的内容和助长窃听的“结构因素”进行彻底的调查,并严惩涉案人员。新的出发应建立在真实和反省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