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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推委讨论量刑标准案

Posted September. 14, 200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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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案是在刑事案件判决过程中,根据犯罪情况等规定具体量刑标准之后,根据标准宣判被告,而法务部、检察机关和法院、在野法律界围绕该量刑标准案相持不下。

在法务部长官千正培于12日在司法改革推进委员会(司改推委)长官级全体会议上表示制定量刑标准法的方针之后,法务部和检察厅13日再次表示,必须制定《量刑标准法》。

但法院和在野法律界称,同意需要一定的量刑标准,但是反对立法。

当天,法务部宣传官韩明官举行记者恳谈会称:“最好由司改推委制定法案,但是如果司改推委消极或反对,就由具备法案提交权的法务部单独立法。”

大检察厅有关人士也主张:“各别法官滥用权力,应该修改现行量刑制度,而且为了保护国民平等权和实现适当的刑法权,必须要制定《量刑标准法》。”

对此,大法院和法院行政处没有表示正式意见,但据悉,内部具有极强的反对意见。

法院行政处的一位中坚法官称:“一律规定对具体案件的量刑标准,有可能会无法考虑被告状况从轻处罚或加重处罚,因此会引发不恰当的后果。”

大韩律师协会有关人士也主张:“这是连法官的判决也要通过法律限制的‘法律万能主义’的极致表现。此前,引发政客、企业家和百姓之间的量刑不平等问题是因为不信任司法,但是制定法律,一律加以限制也不妥当。”

另外,司改推委实务有关人士称:“计划11月为止,拟定关于量刑标准的方案并进行讨论。”但是该有关人士还称:“除美国和英国之外,其他国家都没有设立《量刑标准法》。法务部推进立法有失稳妥。”



吉鎭均 jin0619@donga.com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