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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高速公路

Posted July. 29, 2005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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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带着遭遇事故的汽车残骸找到道路公社(天安支社)要求负责,但是道路公社方面举出了大法院的判例,拒绝补偿。大法院在1992年对因掉在高速公路上的卡车轮胎导致的中央线侵犯事故,判决称:“虽然道路公社是道路管理的主体,但是也确实为了除去坠落物而在进行正常性的巡逻工作,认定在出现坠落物时很难即刻清除的事实。”以此判道路公社胜诉。

在接到读者刘某的举报之后,从大田前往忠南天安市的路上,还有在结束采访之后,又前往京畿安城市的路上,所看到的高速公路处处都散落着危险物品。

在京釜高速公路向着首尔方向去的竹岩休憩所(音)2公里前和进入徐青州(音,中部高速公路)之前的公路上,塑料汽油桶散落在中央分车带附近和路边。

弄脏高速公路的主犯是卡车。因中央分车带高度调整工程,而暂时没有了路边上行线,清原休憩所5公里前4车道上到处都能看到从卡车车轮上掉下来的磨损轮胎的残片。

另外,在笠场休憩所1公里前的附近,为躲避车道上较大的磨损轮胎残片,部分车辆紧急改变车道,而上演了惊心动魄的飞车场面。

负责京釜高速公路安城∼秋风岭区间的高速公路巡逻队第2地区队副队长李长泳(音,警卫)称:“路边在非常时期也与道路是相同的。”并称:“巡逻车在路边行驶的时候也发生过被钉子等扎爆胎的事情。”

警方也在因担忧由于事故残骸物没有被及时清理或卡车装载物掉落而发生事故,处于紧张状态。因为在大部分车辆的速度都在100公里以上的状况下,即使是小小的障碍物也会酿成大型事故。

据警方确认的结果,在一天前,就发生了因卡车掉落物导致的事故。齐某(43岁)于26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开着2.5吨装卡车行驶到忠北清原郡南二面京釜高速公路上行线南二分岔点附近时,因行驶在前面的卡车上掉下来的物品,导致前车窗被砸碎。

齐某也向道路公社要求赔偿,但是同样因大法院的判例而无功而返。

巡逻队认为,在管辖区域,一个月内接收到100件左右的交通事故申报,其中约有5%是为了躲避卡车掉落物或是路上障碍物而发生的。

对此,道路公社天安支社方面表示:“投入维护车、清扫车、巡逻车等,每天都会在管辖区间转大约9次,清除掉落的障碍物,但是进入高速行驶的车辆之间进行清扫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巡逻队第2地区队队长林中山(音,警监)表示:“在外国,是将卡车的后车厢用钢材等材料封起来,从根本上阻止装载物掉到公路上。”并称:“我们也应该尽快推进这样的方案。”



池明勳 mhj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