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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电会根据“1+2方案”迁往地方

Posted May. 28, 2005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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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就公共机关迁往地方规定,韩国电力公社迁往地方的前提是,迁往地区只有韩电总部和与其相关的2个等共有3个机关的地区。韩国政府将上述内容的“1+2”方案在27日进行了最终确定。

当天,政府在首尔钟路区三淸洞总理公馆举行了由国务总理李海瓒主持的市、道知事会议,并制定了上述内容为主的《就公共机关迁往地方的基本协议》。

对此,韩电将迁入的地区除首尔、京畿、仁川、大田、忠南外,还有11个市、道提出了申请,政府计划对此进行筛选并决定。与韩电一同迁移的2家机关的确定问题和其他174家公共机关迁往地方问题,已决定由政府决定并市、道予以遵守的原则。

另外决定,韩电的迁移将不会与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厂的入驻问题发生关系。

韩国国家均衡发展委员会委员长成炅隆表示:“公共机关的迁移会根据地区发展的程度、各公共机关的特性、与响应地区战略工业间的相联系起来进行决定。下月中旬会将韩电及各公共机关的迁移地区进行发表。”

另外,根据此次的基本协议,迁移产生的效果可能会比当初的预想效果低,因此围绕韩电的迁移地问题,各地方自治团体间的竞争也可能出现大幅降温。

国家均衡发展委员会委员长成炅隆27日发表有关韩国电力公社迁移地方的相关方针后曾表示:“打破了最大屏障。”

这是因为,这期间围绕公共机关迁往地方的有关问题,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各地方之间产生的矛盾最为突出的方面就是有关韩电迁移的问题。因为当时预计,韩电的迁移带来的效果可能会比其他公共机关带来的效果高出5~6倍。

政府和各市、都就△将韩电留守首尔的方案△韩电迁往的地区减少其他公共机关数量的方案△将韩电和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厂(放废场)一同迁移的方案等,举行了多次市、都知事座谈会和事务者会议。

有关韩电迁移地方原则的协商非常顺利。如果作为公共机关象征的韩电留守在首尔,公共机关迁移地方政策的“大义之举”将退色。就迁往何地并如果迁移的问题,因各地方的理解未能一直而产生了争议。

协商面临困境时,政府内部出现了“1+1”这样的折中方案。177家将迁移的公共机关如按地区进行分配,12个市、都将分别有14~16家公共机关迁移并入驻。如按“1+1”方案,韩电入驻的地区除韩电外只会有韩电的一家子公司入驻。

对此,市、都知事在24日的座谈会中以“这样一来会对韩电入驻的地区过于不利”为由提出了反对意见。据悉,他们就将韩电和防废场一并迁移的方案批评为“过于做作”。

最终,政府和市、都知事于27日的座谈会中达成协议,决定将韩电总部和其2家子公司一并迁移的“1+2”方案。就韩电和放废场进行一并迁移,有意见指出这是政府为了将韩电迁往大量申请入驻放废场的特定地区而制定,并以次产生了“事前内定说”,这可能对政府造成了一定负担。

成炅隆表示:“从规模角度来看,根据‘1+2’方案得以入驻韩电的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反而不利。”

另外,有分析指出,根据“1+2”方案将韩电迁往广域市的可能性比迁往道的可能性大。因为如果迁往道,会就入驻地区再次发生矛盾。



張康明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