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航空公社涉嫌在选定维修机场交通系统服务提供商的过程中,对特定企业提供特别优惠。
11日,民主党议员李洛渊表示,在对建设交通部提供的有关仁川航空公社监督(3月9,10日)材料进行调查的结果,发现了上述情况。
据李洛渊透露,去年12月,仁川航空公社在对参加投标的G、H、J公司中提出最低价格的G公司进行的资质审查中,把没有经营过信用卡费用核算方式的该企业作为有经营业绩处理。
资质审查标准中规定,必须具备经营信用卡结算方式,具备与信用卡结算代理企业(VAN)有业务关系,并有对相关信息进行传递的功能。
虽然G公司的业绩证明书中写明“目前没有使用可处理信用卡的系统或信用卡结算方式”,但是航空公社还是在信用卡处理业绩项目中给了2分。
同时,G公司提交的《任务执行计划书》中没有对作为核心业务的“定期乘机券发行业务”的有关内容,按规定应该进行减分,但是航空公社没有进行减分。
G公司在今年1月末与仁川航空公社签订了劳务合同。
李洛渊提出质疑表示:“虽然G公司得到了86.31的综合分数,但是如果按照规定执行减去2分,会因未达到审查标准(85分)而在竞标中淘汰出局。”
对于上述疑惑,航空公社负责人表示:“G公司从2002年1月开始就对韩国道路公社的信用卡处理软件程序进行维护管理,因此G公司没有任何问题。定期乘机券的发行业务比重过小,因此没有对其进行减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竞标中落选的公司正在进行诉讼,因此这些问题属于需要在判决中解决的问题。”
但是建设交通部表示:“在对航空公社竞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察后,将对有关人士进行查处。”
黃泰勳 beetle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