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韩国检察机关针对金希宣请求事先拘捕令

Posted March. 14, 2005 22:52   

한국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特殊调查2部(部长南基春)14日对一直被认为涉嫌进行“共同推荐交易”的开放的我们党议员金希宣,以违反渎职相关规定和《政治资金法》的嫌疑,请求了事先拘捕令。

此前,检察机关对以共同推荐作为代价,收受财物的政治人适用的法律是《政治资金法》和《选举法》,但对金希宣首次适用了犯渎职罪的嫌疑。15日,法院将对拘捕令问题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是否签发拘捕令的决定。

▽嫌疑内容=检察机关怀疑金希宣在2002年进行地方选举前,从作为民主党候选人竞选首尔东大门区政厅厅长的宋某处收取了2亿多韩元。

对于其中的1亿韩元,金希宣称是从宋某处借的款,而对剩余的1亿韩元,金希宣否认收受的事实,但已通过检察机关对账号进行追查和地方党组织有关负责人等的陈述查出。

检察机关将金希宣主张的1亿韩元“借款” 视为竞选交易物,其理由是,在2002年3月进行东大门区厅长竞选时,金希宣给宋某写的借条早已被取消。

检察机关对该资金适用了犯渎职罪的嫌疑,对收受其余财物,适用了违反《政治资金法》的嫌疑。

▽请求事先拘捕令的背景=检察机关围绕对金希宣的适用法律和处罚力度进行了反复研究。

据悉,检察机关的干部们以史无前例为由,提出适用渎职罪是不合理的意见。

据一些中坚检察官的意见称,“业务渎职罪”只适用于办理其他人的财产相关业务的人,因此不能对政治相关业务适用渎职罪。

但据悉,进行调查的检察官的意见则非常强硬。

检察官们认为,地方党委员长在选出党的候选人的选举中,有义务使竞选活动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因此,金希宣收取巨额资金违背这些义务,相当于犯了渎职罪。

最后,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举行公诉审议委员会会议,决定对金希宣适用渎职罪嫌疑,请求事先拘捕令。公诉审议委员会是指挥特殊调查部和强力部、金融调查部等的第三次长下属部长级检察官参加的会议。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