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公职者的财产申报方式将从仅申报变动金额转变为变动金额和总额都申报。
而且为使国民对财产形成及变动情况一目了然,将采取把土地、建筑物、现金等财产和金融贷款、租赁担保金等负债逐一罗列的借贷对照表方式。
行政自治部6日表示,将制定包含以上内容的公职者财产申报修正案,修改相关法规后,从明年开始正式实行。
据修正案显示,财产申报标准日将从12月31日改为3月31日。
▽申报透明化、简单化=修正案规定,财产申报对象按照土地、建筑物、现金等项目申报财产变动金额和总额。一言以蔽之,就是使各项目的财产增减额、资金来源及用处一目了然。
这一财产申报方式不仅适用于公职者本人,对恋人、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也适用。
另外,申报对象公职者的财产申报及解释方式将变得简便。
现行的方式是,即使是1000韩元的账户余额,也要具备证明文件,才能申报。但从明年起,对房地产、金融资产、股票等,只要简单地记录变动金额即可。
▽修正案的弊端=虽然因财产申报方式更加具体化,可轻易了解公职者的财产变动情况,但这仅限于申报期间(普通1年),对之前的财产形成过程仍然一无所知。
而且与房地产、金融资产、股票等不同,债权和债务不能通过计算机网络查出,因此,仍存在虚假申报的可能性。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