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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判决限制外国国籍者应试措施符合宪法

日本最高法院判决限制外国国籍者应试措施符合宪法

Posted January. 26, 200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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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以来,针对日本社会的歧视现象不断提出上诉的旅日侨胞郑香均(54岁)终于留下了眼泪。

26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相当于大法院)对地方公务员郑香均向东京道提出的“管理职务考试应试资格确认等申请诉讼”中的限制外国国籍者应试措施判决符合宪法。

最高法院判决说:“地方自治团体的任用权属于政策判断。”维持了1996年判决郑香均败诉的地方法院的判决。

但高等法院曾在1997年判决:“一些管理职务适合外国人担任。因此,限制外国人参加所有管理职务晋升考试违宪。”并判决郑香均胜诉,令东京道支付40万日元赔偿金。

郑香均气愤地说:“并不是为了自己能担任管理职务才提出上诉,而是为了避免后代受到歧视,才坚持提出了上诉。”

郑香均的父亲是韩国人,母亲是日本人,她是旅日侨胞第二代。她原在川崎市医院担任护士,于1988年作为外国人首次被聘用为东京道保健师。

此后,郑香均在1994年为晋升科长,准备参加管理职位考试。但东京道以郑香均是外国人为由,拒收申请书。因此,她提出了确认违宪及赔偿200万日元损失的诉讼。

以郑香均的活动和1997年高等法院判决郑香均胜诉为契机,大阪府、神奈川县等日本国内1个府、10个县以及13个市除部分职务以外,取消了人员录用时的国籍限制。但这些地方自治团体仍限制外国国籍者的升职机会。

日本《地方公务员法》并没有规定日本国籍是录用的必要条件,但日本政府在1953年曾表示:“行使职务者应该是日本国籍国民。”东京道以此为依据,拒绝对旅日韩国人赋予应试机会。



趙憲注 hansch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