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在韩-日PDP专利纠纷中,国内企业被判胜诉

Posted December. 06, 2004 22:56   

한국어

围绕壁挂式电视机系列的等离子薄膜液晶显示器(PDP)的制造技术,国内4家电子企业和日本的富士通公司展开了近10年的专利纠纷。最终,大法院判定国内企业获胜。

此次判决是在韩日之间PDP专利纠纷越发激烈的情况下做出的,从而备受关注。此前,富士通对三星SDI的PDP产品以侵害专利权为由提出禁止通关的申请,而松下以同样的理由提出对LG电子PDP模块的禁止进口临时处理申请及通关保留的申请。

大法院2部(主审大法官柳志潭)6日宣布,三星SDI和LG电子等国内4家PDP制造企业以富士通为对象提出的专利注册无效的请求诉讼中,于11月26日维持了判决原告胜诉的原判。

纠纷对象是将颜色放进PDP画面中进行描绘的技术。

法庭的判决书中表示:“富士通的专利技术只要是具有对该领域的通常性知识的人,就能从日本的公开专利公报等资料中掌握。”并宣布:“技术本身的进步性也得不到认可。”

三星SDI和LG电子、奥利恩电器、现代电子等公司在专利厅于1995年受理富士通的专利申请后,随即就主张道:“富士通的技术按照申请前发行的刊物很容易掌握,因此专利注册是无效的。”并向专利法院提出了起诉,而后在2002年被判胜诉。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