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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智元受贿150亿韩元嫌疑不成立

Posted November. 12, 2004 22:48   

12日,大法院2部(主审大法官柳志潭)在对前文化观光部长官朴智元的上述审判中,推翻有期徒刑12年加上148.5亿韩元罚款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了汉城高等法院。朴智元因涉嫌收受150亿韩元现代秘密资金等被拘留起诉。

审判部在判决书上表示,“(被指明为朴智元的资金管理人的)金荣浣(滞留海外)将自己的律师请到外国的酒店2次拟定的陈述书的拟定过程和方法不正常,而且其内容也令人怀疑,同时从根本上封锁了被告人的反对审问机会,所以不足以成为证据。”

审判部还表示,“(有关把150亿韩元可转让定期存单转交给朴智元的过程的)现代证券前总裁李益治的陈述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在见到被告人的时间等问题上缺乏一贯性,所以其可信性令人怀疑。”

但是审判部对朴智元涉嫌收受SK集团的7000万韩元、在对北汇款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外汇交易法》、违反有关南北交流合作的法律等判决维持原判,认定有罪。

朴智元在大法院做出判决后,通过律师向大法院提交了保释申请。

另外,大法院当天在对涉嫌于2002年总统选举前后,从各企业非法筹集22亿多韩元政治资金,并把部分挪为己用而被起诉的前总统总务秘书官崔导术的上述审判中,维持了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加上15.5946亿韩元的原判。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