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开放的我们党3日决定将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团体受益合同制2年后,从2007年1月开始废除此制度。
政府和执政党当天在国会举行协议,考虑到在过去的40年来一直实施团体受益合同制,为了制度改编的软着陆,达成了有必要保留缓解2年的协议。
同时,政府和执政党决定从明年1月开始执行缓期期限内义务性通报公共机关对中小企业的产品购买目标比率(40%~50%以上)等完善方案。
根据政府和执政党提出的改善方案,在义务性通报购买目标比率的同时,将原先局限于制造业的中小企业销路扩大到服务业与建设业,因而决定引进大型工程订货时中小企业间的竞争物品分别购买制度。
另外,将制定和运营能从根本上排除大企业及外国商品参与的“中小企业直接生产商品判定标准”。决定对2亿韩元以下的少额购买合同,让中小企业相互竞争筹集资金,以实质性地扩大中小企业的销路。
另外,考虑到引进竞争体制会使多数中小企业破产忧虑,决定引进低价投标、资格审议制度,以防止因倾销投标引起的中小企业间的疯狂竞争现象,决定实施等级竞争制度,抑制少数中坚企业的市场垄断局面。
政府和执政党计划把包括上诉制度改善方案的“中小企业振兴及有关促进商品购买的法律修订案”在10月25日左右提交到国会。
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中央委员会当天通过声明主张,如果没有找到实质性对策,并表明废除时间,有可能使公共机关回避购买,以及助长“先多接订单再说”式的中小企业的道德败坏现象。
中央会准备最早在下周自己发表“中小企业销路支援及团体收益合同制度的修订案”。
朴民赫 高其呈 mhpark@donga.com ko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