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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学联合会独自制定《私立学校法》修改案

Posted August. 02, 2004 21:54   

由私立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大学财团组成的韩国私学法人联合会针对政府和执政党修改《私立学校法》的举动,另外制定了修改案,进行反对。

韩国私学法人联合会2日通过题为《对修改的讨论意见》的声明,指出了教育人力资源部《私立学校法》修改案存在的问题。

韩国私学法人联合会事务总长宋永植表示:“如果政府的修改案被确定为法律,私立学校将提出违宪诉讼并举行街头示威。”

△法人联合会的立场:法人联合会在声明书中主张:“私立学校的财产并不是需要返还给社会的财产,而是以建立健全的学校为目的的私学法人的所有财产。”因此,包括对教职员的人事权在内,应由学校法人行使学校运营权。

联合会表示:“把教师、教授的任命权移交给学校校长,无异于把人事权交给教师会、教授会,这是剥夺私学经营权的行为。”就引入教职员推荐董事制度问题,联合会主张:“我们不能答应由被雇用的教职员推荐董事。”

联合会为把现行的《私立学校法》的规定内容放宽为与日本的《私立学校法》相当的水平,另行制定了修改案。

该修改案的内容为,把教育部持有的董事任免权改变为解聘要求权,并废除临时董事制。而且如果私学法人变更学校规定,没有必要征求教育部的认可,而只进行报告即可。

△全国私学法人研讨会:联合会计划邀请全国100多所大学的董事长和校长,17日在汉城汝矣岛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会馆以“国家及社会和私立大学的良好关系”为主题举行研讨会。届时,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校长卓登保和日本法政大学校长兼董事长清城忠男将出席,他们还将进行以“限制少,私学才能发展”为宗旨的演讲。

△经过:教育部曾在上月7日进行的国会业务报告中表示,为防止私学不正之风现象,将修改《私立学校法》,把教职员任免权从法人手中移交给校长,并且如果私学法人引发问题,就由教职员推荐3分之1的董事。据悉,开放的我们党还另外准备了降低私立学校财团大部分权力的《私立学校法》修改案。

教育部和开放的我们党计划通过党政协商确定《私立学校法》修改案,于年内提交给国会。



洪性哲 sung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