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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对地方税法修改方案达成共识

Posted May. 19, 200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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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执政党决定,把目前最高50%的地方自治团体财产税率下调率降低到10~30%,并把地方税法修改方案提交给9月份举行的定期国会。

而且还决定,对反对中央政府的方针,人为降低财产税率的基础团体,从明年开始向自治团体分配国税综合房地产税时,给予不公平待遇。

19日,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议长洪在馨与行政自治部长官许成宽举行党政协商会,做出了上述决定。

党政就包括竞选职位在内的高层公务员股份全权信托制度,决定在引入制度前,准备补充对策。党政表示:“(如果议员是最大股东)有可能就保护企业经营权和处理非上市股票问题引发混乱,因此,有必要进行有深度的讨论。”

洪在馨在会议上表示:“有必要讨论相关方案,把全权信托义务对象的范围从包括本人在内的直系亲属缩小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并对兼任企业经营的竞选职位公务员规定过渡期和经过。”

但行政自治部认为,如果出于保护经营权的考虑,对拥有股份的企业经营公务员承认例外,有可能引发公平性争议。因此,预计在修改法律过程中,将引起混乱。

另外,党政就总统直属政府革新委员会决定从明年开始把6级以下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从57岁延长到60岁一事,决定综合考虑青年失业问题,重新进行讨论。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