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将正式成立全面负责大型灾害和灾难的消防防灾厅。运营体制为定员435人,分为1官、3局、19科。
11日,行政自治部表示,经过议决,制定了根据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组织法》修改案将新设的消防防灾厅的职务制度。
修改后的《政府组织法》规定,消防防灾厅厅长的任命人选是政务或消防公务员,而次长人选是1级法定公务员或消防公务员,但是根据附则,如果厅长是政务公务员,则次长必须是消防公务员。
次官级厅长和1级次长下属的1官3局分别是企划管理官和预防企划局局长、应对管理局局长、重建支援局局长。目前为止仍隶属于行政自治部的中央消防学校、中央119救助队、防灾研究所、民防卫教育馆将归到消防防灾厅。
行政自治部长官许成宽当天表示:“为了能够在本周内任命首任消防防灾厅厅长,正在进行协商。”
李賢斗 ruch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