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只要有手机,无需出示信用卡等其他的卡也能获取现金发票。
国税厅现金发票审议委员会(委员长李周成国税厅次长)5日表示,除了信用卡号码、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编号之外,决定还把手机号码也编入现金发票识别号码中。
因此,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在加盟店现金消费额达到5000韩元以上就可以利用输入手机号码的方式获取现金发票。
以前是只有出示信用卡、现金返还卡、会员卡、百货店卡、青少年证、学生证,得到验证后发放发票。
国税厅一位人士表示:“为了消除对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被泄露等担忧,作为现金发放条件决定认可用手动输入手机号码的方式。”
该人士补充道:“由于小额现金消费人群初中生、高中生等大部分青少年都拥有手机,因此有利于扩大现金发票制度的参与人群。”
截止到2月底,手机客户共为3447万人,具体为△SK电信1836万人△KTF1105万人△LG电信506万人。
其中经过父母的同意之后购买手机的未满18岁的青少年达到了320万人。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获取的现金发票,其父亲或者母亲等嫡系亲人可以在年底会计结算时享受20%的所得税的减免。
另外,国税厅正在研究另一种方案,即把装有电子芯片的手机作为现金发票卡的方案。就是用手机进行身份验证,把手机靠进SK电信的Moneta芯片服务器的结算终端设备等得到身份验证就能获取发展。据悉,目前已有1、2家附加值网(VAN)业主向国税厅提出申请,表示愿意开通此类服务系统。
車志完 ch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