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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可在农地上建高级住宅和工厂

Posted January. 14, 2004 23:02   

最早从明年起,禁止在农地上建房或工厂的限制将被取消,届时可在农地上建高级住宅和大型工厂等大规模设施。

另外,也可在农业振兴地区建设泡菜工厂等农作物加工及处理设施。

14日,农林部长官许祥万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上述内容的“农地制度改善方案”。

农林部计划,就该方案举行听证会后,5月末确定政府的最终提案,并在下半年内修订《农地法》,并从明年起开始实施。

据该方案中规定,禁止将农地转用于住宅用地或工厂用地等可开发用地的面积限制将被取消,同时为了防止农地的乱开发,只取消农业振兴区域外的农地的限制。

目前的规定是,在转换农地用途时只能建1000平方米(约300坪)的单独住宅,3万平方米(约9000坪)的工厂,仍有一定的面积限制,所以很难引进大规模的设施。

同时,在可进入农业振兴地区经营的设施中,追加了农作物销售设施和环境污染程度较低的农作物加工及处理设施,因此,预计在这一区域适合建设泡菜工厂或农作物销售店等。

另外,还决定大幅削减在获得转用农地许可时缴纳的“改变农地用途费”的征收额,以此促进开发热情。

为此,计划将改变农地用途费的征收标准,从原来的反映平整耕地及用水配套费用农地等所有费用的形成农地原值,变更为反映实际地价标准的公示地价。

目前形成农地原值,每坪为7.2万韩元,而公示地价则按地区有所不同,但平均在3万韩元左右。

许长官称:“完善农地转换用途规定有可能导致投机行为和乱开发现象,因此需要与建设交通部正在推进中的国土计划法细分管理区域等条款相联系,将副作用减少到最低水平。”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