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试图把宪法审判所做出违宪决定后,参加国会议员选举的自治团体领导的辞职时限调整到选举日前90~120天,改变《选举法》的举动,全国的市长、郡守、区厅长协会(会长金完柱,全州市长)表示强烈反对。
该协会于30日在大田召开紧急共同会长团会议决定,如果政界任意调整自治团体领导的辞职时限,将重新提起宪法诉讼,强烈抗衡。协会方面主张说:“政界的举动是在正面反对‘自治团体领导的被选举权比其它公职人员受到更严格限制是违宪行为’的目前决定。”
协会方面将访问各政党代表,传达协会的意思,并计划提议对该问题展开公开讨论。
最近,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在会议上表示:“参加议会选举的团体领导通过职位事先进行选举活动或实行善心政治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不应和其他公职人员一样,在选举日前60天提出辞职。”并决定调整团体领导的辞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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