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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首都地区新建3、4个新城市”

Posted September. 03, 2003 23:10   

政府决定今后10年内在首都地区再新建3、4个新城市。另外,计划从今年起至2012年,新建150万户可租赁10~30年的公共住宅。

3日,建设交通部长官崔钟璨向访问京畿仪旺市内荪洞国民租赁住宅区的卢武铉总统汇报了以上述内容为主旨的“稳定平民、中产阶层居住环境支援对策”。

在该对策中,建交部决定,除目前正在建设的板桥金浦、坡州、华城东团等4个首都地区城市以外,再建3、4个新城市。如有必要,还决定在地方的大城市周边也建新城市。

另外,还计划至2012年建设150万户长期租赁住宅,其中100万户为最长可租赁30年的国民租赁住宅,50万户为可租赁10年的长期公共租赁住宅。

同时还决定将14坪以下小型国民租赁住宅国库支援建设费从目前的总出让价的30%增加到40%。因此,入住者的保证金负担将从平均900万韩元降到平均454万韩元。

为了促进民间企业建设长期租赁住宅,决定将住宅用地供应价格调整为建造成本的60~85%左右。另外,还决定“义务租赁期间(10年)免息,20年偿还。”并且计划以年息3.0~4.5%为条件从国库支援建设费用。

为了顺利地提供建设用地,决定将要在公共住宅用地内调整出的公共租赁住宅用地比率从目前的20~30%提高到40%。

同时计划60.1万亿韩元的租赁住宅建设费用从国民住宅基金中出48.7亿韩元,从国库中出11.4亿韩元。

另外,建交部还决定将原定于明年结束的改善落后、不良住宅密集地区住宅环境事业定为“持续事业”。

同时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发430个不良居住地,至2009年逐渐改造11万余户住宅,并计划将住宅改良资金的支援资金利率从5.5%降至3%。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