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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Card Kang开设网上购物中心

Posted August. 13, 2003 21:20   

在互联网开设虚假网上购物中心,并伪装进行了电子商务,给予1700多亿韩元Card Kang的Card Kang业主和结算代理企业,以及对他们的非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大型信用卡公司工作人员等33人被检察机关抓获,其中22人已被拘留起诉。

水原地方检察厅强制执行部(部长检察官李庆在)13日表示,已抓获了8家网上Card Kang企业的25名成员,以涉嫌违反《信用专门金融业法》为由,对皮包公司S电子代表文某(43岁)等18人和结算代理企业J信息代表郑某(44岁)等2人进行了拘留起诉。

检察机关还对L信用卡公司负责债券的常务赵某(45岁)等大型信用卡公司的3名工作人员以涉嫌渎职受贿进行了拘留起诉,对另外1人给予了不拘留立案处理。

据警方透露,文某涉嫌从2001年8月到去年6月开设了14家虚假网上购物中心,并在无任何交易的情况下,分5.6万次进行了相当于716亿韩元的信用卡结算,并收取了28亿韩元手续费。

结算代理企业代表朴某涉嫌与文某等Card Kang企业业主签订信用卡结算代理合同后,在同一期间分12万多次帮助了1500多亿韩元的Card Kang,并得到30亿韩元的非法利益。

据调查,LG信用卡公司的赵某在去年1月接受了结算代理企业代表朴某就非法Card Kang提供各种方便的请求,并收受了2亿韩元。

检察机关经调查证实,他们接受召集需要急用钱的信用卡持有者的“零售”Card Kang业者的Card Kang委托,并通过结算代理企业得到交易认可后,收取3.5%~5%左右的手续费,并向零售Card Kang业者支付结算资金。

另据证实,结算代理企业利用信用卡公司以难以确认网上购物中心的实际情况为由,忌讳直接签订加盟店的空档,代理信用卡结算,并收取远高于正常交易手续费(0.6%~0.8%)的达2.3%~2.8%的手续费。

检察机关表示:“一般信用卡交易收取3.3%~3.5%的手续费,但是网上Card Kang却收取高达12%~15%的手续费。”“特别是应该监督管理非法使用信用卡的信用卡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非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这直接表现出了急于扩大外在规模的信用卡公司的道德性已松懈到何种程度。”



bibul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