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无实对策=三个部门当时在联合记者招待会上评价这一育儿政策为“划时代的对策”,并公开了详细推进日程。
这一对策的核心内容有△引进在家庭照料三名左右儿童的家庭保育师制度△各市、道政府自行制定父母交纳的保育费上限△支援实施夜间和休息天24小时营运制的特殊保育设施。
然而,一年过后的目前,在19个详细项目中只有“扩大对低收入介层保育费”和“增加支援单位保育设施人工费”等10个项目正在实施。
家庭保育师制度的引进和保育费上限自行制定方案目前已停止推进。因为得出了“家庭保育制度尚未具备引入条件,而且父母向保育设施交纳的保育费的上限由市道政府自行决定的问题的讨论时期尚早的结论。”
对这些制度,妇女界表示:“把保育重任托付给民间部门,是国家放弃保育责任的行为。”并提出了强烈反对。“游戏房”和“儿童之家”等保育设施也并没有赞同引进与其发生竞争关系的家庭保育师的对策。
在当时政策中的△父母结成组织运营保育设施的共同育儿制度的促进△保育教师的国家公认资格制度△保育设施评价认证制等内容,也只以相关法律形式提交到了国会。
△虽然有规定,但资金紧缺=去年政府决定在24小时营运的公团和医院附近设立实施夜间和休息天24小时营运的特殊保育设施。同时称,引导设立照看5名以下幼儿的保育设施,并决定增加或修改相关方针。
然而,政府却仅上调了保育教师7%的月薪,甚至尚未支付在特殊保育设施工作的保育教师的加班工资。
保育设施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是尽责任心的保育教师也不想拿着同样的工资在休息天或夜间工作。”
5名以上小规模保育设施的设立也因家庭保育师制度的破产,而变得有名无实。
△担忧工作移转带来的混乱=保育设施联合会方表示:“社会福利社正经常变更,再加上这些机构并不专门负责保育工作,因此相关法令、解释等均不一致,如果保育工作从福利部转移到妇女部,就会使接受指挥的部门增加,因此这种混乱将更为严重。”
就此,政府虽然承诺在市、郡、区安排与社会福利社分离的专门负责保育工作的公务员,但尚未付诸实施,因此受着“是否在说谎话?”的指责。
保育设施联合会方批评称:“每名教师可以照料最多5名0~2岁的婴儿,因此比起照料3岁以上的幼儿园很难掌握保育机关的收支。无论如何,首先应扩大人工费的支援,但政府对这一部分干脆没有任何反应。”
異鎭 leej@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