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法院、检察机构和地方自治团体每天从银行无偿接受数百万件金融交易信息过程中,个人的金融信息不断被泄露。
在金融交易信息提供过程中,因没有遵守《金融实名法》的要求而使对金融交易信息管理的加强,成为燃眉之急。
据银行界18日表示,去年各政府机构向银行要求的金融交易信息有300多万件,其处理费用超过100亿韩元。费用由不是要求机构的银行承担,对某些信息,由众多银行职员参加处理,以至于出现使原有业务瘫痪的情况。
WOORI银行去年从汉城市等各机构接到了30多万件的个人信息提供要求。因此WOORI银行干脆在电算化组安排专门负责的职员,应付各机构的金融交易信息要求。
据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表示,从2001年下半年到2002年上半年期间,15家国内银行向政府机构提供的信息件数为310.2多万件。
据悉,在这过程中,大部分机构违反《金融实各制法》,要求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并且因部分机构的管理疏忽,这些信息流入到民间高利贷贷主等手中。
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指出具体金融交易,而且本来只能提供该交易的前一个交易和后一个交易,但要求提供户名的全部信息的时候较多。”
因此,银行向各机构要求支付手续费,并减少过分的信息提供要求,但相关政府机构以“金融交易信息要求权”为挡箭牌,对银行的拒绝,以举报给检察机构等手段应付。
对此,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干部表示:“政府机构自己为了行政便利而违法是个问题,但考虑到这些个人信息随意流入到民间的情况,就不可思议。”
这表明,政府机关不仅要遵守相关法律,还要支付手相关续费。利用个人金融信息的政府机构必须具备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伦理意识。
林奎振 申致泳 mhjh22@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