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曾出面干涉在法律上不属于自身管辖的范围的事情,但对自身份内之事却表现出疏忽的姿态,令人遗憾。人权委委员长金昌国在国会法律委员会上对“侵犯人权的情况是北韩多,还是南韩更严重”的提问回答说:“目前没有可衡量的资料”,也着实让我们大吃一惊。这一发言令人对他的针对北韩人权状况的认识产生疑问。
金昌国委员长看到出现了争议,接着说:“还不清楚可如实反映北韩人权实际状况的信息。”虽然不清楚金昌国委员长所提到的“可衡量的资料”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针对北韩的人权问题有众多活生生的可借鉴的资料,诸如,逃北者的证词、非政府机构(NGO)的调查报告、美国国务院和国际赦免委员会(AI)的人权报告书等。如果金昌国委员长考虑到北韩的心情而回避答复问题,那么这是一件值得深思的问题。
似乎不承认北韩存在人权问题的金昌国委员长的态度应该得到批评。依照宪法规定,北韩居民是大韩民国国民。动员所有可行的手段,了解北韩居民的人权状况,并敦促纠正侵犯人权行为,这才是人权委的基本业务之一。如果未进行上述工作,那么这说明金昌国委员长存在工作疏忽问题,所以必须反省才行,但目前他非常坦然地表现出因不知道而无法做出回答的态度。
由于人权委如此疏忽自身的工作而做出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声明,所以在政府内部得到了来自国民和外国人的“违反了活动范围有限的《权委法》”等指责。难道这一切是因为对有关伊拉克国民在萨达姆·侯塞因统治下的遭受的人权侵犯资料做出了既充分又正当的判断,所以才做出反战声明的吗?
最近欧盟(EU)向联合国人权委提交了北韩人权问题决议案等国际机构对北韩人权状况的关心日益增多。但是作为韩国的主管机构的人权委却给人一种就北韩人权问题似乎完全坠入云里雾里的感觉。希望人权委做好自己份内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