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第16届总统选举已经结束,但事实表明,为阻止在本次选举中浮现为新型选举运动空间的网上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而制定制度设施的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专家们指出:“现行的选举监视体制是适合于过去大规模群众游说的老式选举文化的体制。这一体制应迅速得到改善,以适应网上特有的匿名性和迅速性。”
△诽谤和污辱的限度:网上选举竞争大部分采取诽谤候选人的方式。但对于诽谤级别的定位问题,选举管理委员会和警方的判断标准各不相同。
也就是说,要以诽谤候选人罪予以司法处理,需具体证实以使特定候选人当选或失败为目的的动机,但由于诽谤、污辱、恶作剧之间的界限不明确,司法处理未能起到实质性效果。
实际上,对于金某(26岁)而言,因他从上月中旬开始,15天来在网上新闻栏中以《假设卢武铉候选人当选》为题目先后20多次发表文章,所以被以候选人诽谤罪而拘留。
而林某(43岁)在过去的6个月内,在各种媒体主页上先后100多次发表了带有“李会昌×崽子”措词的文章,但却未被拘留。
△对“游击战”束手无策:对网站管理也同样令人无法理解。选举管理委员会和警方网络调查组一旦发现诽谤、捏造事实的文章,将首先要求网站运营者删除该文章。但实际情况是,他们无法一一查看并要求删除每天达数百篇的文章。因此,虽然选举管理委员会平均每天要求一次,但留言栏上的黑色宣传和诽谤文章往往会瞬间扩散到各网站。
一些有问题的诽谤文章,在留言栏上最长保留10个多小时。
△隐藏在匿名背后的非法、违法行为:随着在留言栏上上传匿名文章,诽谤和黑色宣传得到了最大发展。
成均馆大学的郑泰明教授(信息通讯工程学)称:“因网络用户被允许使用假名,引发了不负责任、不分轻重的文章泛滥的结果。为防止选举时所出现的问题及散布谣言、侵害个人名誉等行为,应积极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引入方案。”
虽然我们应允许网上言论自由,但既已出现副作用和反作用,就有必要将网络实名制、可确定用户身份的网址(IP)登记予以义务化。同时,对网上新闻媒体应赋予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据警察厅网络调查组透露,在本次大选中,利用网络的所谓“网络选举罪犯”占全体罪犯(1426名)的54.5%,在选举史上首次出现了多于非网上选举罪犯的情况。截止到22日,警方正在对诽谤、黑色宣传等500余件网上选举罪犯进行调查,预计这一数据将进一步增加。
截止到当天,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共删除了10700余篇文章,并对其中的58件进行了委托调查或警告处分。
李鎭求 sys120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