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如果上市及注册企业申请法定管理或要求和议以及上市企业最终导致破产,那么该企业将被立即驱出证券市场。
另外,最低股价未及市面价的20~30%或市价总额的一定规模,企业的上市及注册资格将被撤销。
金融监督委员会于9日发布了以上述内容为主旨的《证券市场退出标准及KOSDAQ市场信用恢复方案》。
根据该方案,如果上市及注册企业申请法定管理或要求和议,与每1~2年进行一次退出审查的现行方案不同,从明年起将在提出申请的当时就将该企业驱出证券市场。
如果在1年内解除破产申请便可维持企业上市资格的现行制度从今也将改为在发生最终破产当时便立即撤销其上市资格。
据金融监督委员会于最近制定出的最低股价条款规定,今后如果在交易所市场,企业的股价未及市面价的20%满30天,就会被指定为管理项目,在此后的60天内,如果股价连续10天或20天以上未及20%,就被撤销其上市或注册的资格。
此外,金监委还制定出《最低市价总额制》,并决定从明年7月起正式实行。根据该制度,如果企业的市价总额在30天内未满25亿韩元,就会被指定为管理项目,在此后的60天内,如果市价总额连续10天或20天以上未满25亿韩元,同样将撤销其上市或注册资格。
金监委还对KOSDAQ市场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强化,将最低股价标准定为未及市面价的30%,并将最低市价总额定为未满10亿韩元。
涉及到上月末最低股价标准的企业在交易所市场退出和被指定为管理项目的分别达13家和两家,而在KOSDAQ市场上,退出和被指定为管理项目的企业也分别有3家和10家。
金监委监督政策二局局长李斗珩表示:“如果市场状况像‘9.11’恐怖事件时那样急速恶化,将破例不适用最低股价和最低市价总额制。”
金東元 davis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