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推算,约有60%以房地产作抵押从银行贷款的个人负债比率超过了250%。负债比率是个人在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资产投资单位等所有金融公司的负债额除以年收入之值。
金融监督院银行监督局局长郑成淳于20日表示:“据推算,在以房地产作抵押贷款的人中,负债比率已超过250%的个人占60%左右。”
国内各银行打算对负债比率超过250%的个人给予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加收0.25~1%的利息。
估计今后只要有担保就无条件给予贷款的惯例将不复存在,而且借款人的信誉将直接反映到贷款利息中。
▽为何限制在250%水平:金监院方面表示,据对国内主要银行负债比率和撇账率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研究的结果显示,负债比率在100~250%之间的客户的撇账率为0.5%,而在250~300%之间的客户的撇账率已急涨至0.8%。
据此,金监院将250%的负债比率作为评估“贷款额比总收入多”的标准。这类似于政府在过去促进企业结构调整时作为尺度的200%的负债比率。
国民银行副行长金英日表示:“至今为止,对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人并未正常要求提出收入证明材料。”“只要准确评估个人负债偿还能力,它就会成为利息差别化的契机。
▽明年起很难得到贷款:从今年9月开始,只有500万韩元以上的贷款记录进入了银行联合会电算网,但从明年1月起,所有的贷款记录将全部进入电算网。届时,个人负债情况将全部暴露在电算网上,预计负债比率超过250%的个人数将会大增。
国内各银行认为,目前有50~60%的借款人的负债比率已超过了250%。
尤其像家庭主妇和并未准确申报收入情况的私营业者将在利息方面受到很大的损失。
不加收利息的新韩、Hana银行决定根据贷款人的信誉情况缩小贷款限度,而韩美银行则决定,如果借款人的负债比率超过250%,将抵押贷款比率从60%降至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