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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监查院令人关注的“监查”

Posted October. 13, 2002 23:22   

围绕对北秘密支援事件,监查院从今天开始进行对向现代商船紧急贷款4900亿韩元的产业银行的监查。但是监查还没有开始进行,有人就已经提出此次监查将是走形式而已的忧虑。而且据称监查院的监查焦点实际上早已定在了贷款的合适与否上,而不是对北秘密送款的嫌疑上。监查院对能够迅速掌握事件全貌的追查账户也持有否定态度。

但是,监查院比谁都清楚此次事件绝非那种可以稀里糊涂应付过去的简单的事件。国民都在期待着通过此次监查能查明对北秘密支援的真相。

产业银行不经过正常贷款程序给现代商船贷款的事实已逐渐暴露于天下。贷款时连现代商船的主债权银行外换银行也不知道实情,签在贷款文件上的时任现代商船总经理的金忠植的签名也颇有可疑之处。而且,贷款事实也没有被记录到银行联合会贷款信息现况(CRT)登记中。有人甚至提出贷款账簿已被伪造。还有一些人提出当时是根据总统秘书室长的指示而贷的款。国民很想知道这些传闻的事实真相。

尽管如此,国家机关都对调查表示出消极的反应。如果监查院也采取这种消极态度,那么国民就更加怀疑是国家机关串通一气企图掩盖事实真相。

更为严重的是,监查院甚至称作为民间企业的现代商船并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之内。真不知不调查贷出款的一方又怎么进行监查。《监查院法》第50条规定“如果是不属于监查对象的机关,就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对方提出相关资料或传唤对方进行问询。”有道是,欲盖弥彰,司马昭之心谁人不知?现任金融监督委员长是贷款当时的产业银行总裁。政府应该想到,只要他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很难保证调查或监查的公正性,其监查结果也是很难说服国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