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国技术能力的评价=在美国奥的斯公司于1999年年末接管LG产电的电梯部门的当时,曾在公司员工之间传闻奥的斯公司将封闭韩国的研究中心。在美国、德国、西班牙、日本等四处设有R&D(研发)中心的奥的斯公司,当时具备了将这四个研究中心开发出的技术提供给全球当地法人的体系。因此,关闭韩国R&D中心的大门就将能够节约年数十亿韩元的经费。而奥的斯公司在接管LG产电前夕,也曾拟定过《韩国技术不可能流通于世界舞台》的内部报告书。
不过,奥的斯公司在接管工作结束后进行整顿组织的过程中,发现了积累在研究中心的技术水准出乎意料地出色的事实,最终做出了维持韩国的研究中心的决定。
此后,LG奥的斯便开发研制出防止安全事故的安全门系统及减少电梯震动且提高舒适感的滑道滑轮等各种尖端技术,开始向美国、欧洲等地出口。
LG奥的斯R&D研究所所长徐钟好常务解释称:“去年11月,奥的斯公司将韩国R&D指定为世界第五个全球化R&D中心,并于每年向韩国R&D援助100亿韩元的开发研究费用。”
△技术开发程序上的先进化=自瑞典富豪公司于1987年7月接管三星重工业的机械事业部门而创立韩国富豪建设机械公司后,R&D中心的业务程序开始进行了更改。即,对技术开发的必要性经几个阶段进行彻底的研究,以致使R&D中心必须对公司效益做出贡献。
研究所在着手进行技术开发前,就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得到总公司经营组的技术开发认可。若开发研制出试产品,又要接受世界各地的各富豪当地法人的营销、售后服务等各领域专家们的指点。在进入批量生产前,还要得到总公司理事会的最终认可。虽然意识决定过程比过去延长了二、三个月,但最终能够开发出只对公司创利的技术。
该公司R&D中心陈钟彦理事提醒道:“由于过去只是根据研究所和经营组的即兴判断开发出未考虑市场情况和生产现场的技术,因此未能对公司创利带来多少帮助,故被埋没的情况时有发生。”
△将总公司的研究所搬至韩国=霍尼韦尔公司是在宇宙航空、汽车、大厦等自动控制设备领域排名世界第一位的企业。该公司方面表示:“由于韩国的高级人力丰富,且R&D基础设施结构又非常完善。”并于今年1月将位于明尼阿波利斯的R&D中心搬至韩国。
该公司专务李承信表示:“韩国的高级研究人才的报酬为年3.5万~4万美元,这仅仅是美国或欧洲的70%水准。”,“虽然人工费很低,但其产品开发能力却不比先进国家差。”信息技术(IT)基础设施结构的完善,加上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质量水准又高,也是霍尼韦尔公司将R&D中心转移至韩国的重要因素之一。
李专务还补充道:“美国的其它各企业,正十分关注霍尼韦尔公司转移研究所至韩国之事。”,“将根据霍尼韦尔研究中心的成功与否,将研究中心转移至韩国的企业估计还会增加。”
问题是,决不能自以为“跨国企业R&D中心转移的最终目的地是韩国”的事实。
韩国摩托罗拉公司的郑甲槿专务表示:“既然各跨国企业将R&D中心转移至韩国,就没有理由不能将R&D中心转移至人工费更为低廉的中国。”,“因此,为了在技术领域保持绝对的优势,政府和各民间团体有必要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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