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7年6个月的协商,韩中渔业协议终于有了结果。该协议将于今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5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副部长洪承勇与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在中国北京举行会谈。双方就韩中渔业协议达成了一致,协议自6月30日起正式实施。从而使1993年12月开始的韩中渔业谈判落下帷幕,进而完成了韩中日3国的双边渔业协定。
协议实施日期之所以定在6月30日,是因为中国夏季休业期6月16日开始,协议生效前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以及韩方要求在上半年开始实施等因素。至于曾成为双方最大争论焦点的东中国海上现行作业维持水域问题,双方决定将范围定为济州岛以南韩日中间水域向南扩大到北纬29度40分。
韩国的40艘拖网渔船和F.R.P30艘以及捕鱼类渔船120艘可在中国和日本的暂行水域以南的26度和27度之间进行作业。
双方还协商规定,协议生效后的第一年,韩国和中国可以进入对方专属经济区(EEZ)作业的渔船数和捕捞配额分别为1402艘、6万吨以及2796艘、10万9600吨;2005年1月1日将修改为同等作业水平。
此外,此次协商缩短了中国bottom trawl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作业期间,并将大型F.R.P在禁区内作业渔船数也限定为178艘等,缩小了作业范围。在韩国专属经济区作业的中国bottom trawl渔船的同时,最高作业船数也限定在允许船数的62%(98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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