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女性在工作岗位免受到性骚扰或性歧视,并保护女职工权利的“监督官”制度即将出台。
为了预防和消除公司内性骚扰行为,劳动部于7日决定在全国60多企业单位设置以推展雇用平等为目的的荣誉“监督官”制度。并让汉城、釜山、大邱等6个地方劳动厅在本月内选出个别所需的“监督官”。
“监督官”的人选将通过劳资协议会从职工当中选拔,主要从事旨在提高女职工的权益,和实现雇用平等的活动。
劳动部计划指导这些“监督官”不局限于监视性骚扰、性歧视等工作范围,并将要求他们积极并自主地开展公司文化改善运动,让劳资双方更深入地认识到贯彻男女雇用平等法的重要性。总而言之让“监督官”们从事对提高女职工权益有帮助的活动。
劳动部首先将以女职工较多的流通行业等为中心,由各地方劳动厅各选出10处,60家,经过试验期后,从明年开始扩大到所有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