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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52小时工作制灵活化……应进一步扩大劳动者的“工作选择权”

每周52小时工作制灵活化……应进一步扩大劳动者的“工作选择权”

Posted March. 07, 2023 07:49   

Updated March. 07, 20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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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昨天预告了劳动标准法修订案的立法,其核心是工作多时一周可工作69小时、工作少时可以集中使用假期。这一方案的目的,是提高一直以来僵硬运营的每周52小时工作制的灵活性,使企业更容易运用人力,扩大劳动者选择工作时间的自由。这是改变70年前的1953年制定的劳动标准法基本框架的巨大变化。政府计划在6月以后向国会提交这一修改案。

修订案的核心是把劳动时间计算单位从周多样化到月、季度、半年、年,劳资双方可以协商后选择。现在仅一周超过52小时也是非法的,但在就月、季度等达成协议后的期间,只要工作时间平均为每周52小时,就不会出现问题。如果包括工作日之间的11小时休息,最长每周可以工作69小时,如果排除11小时休息,也可以工作64小时。加班时间是休息时间的1.5倍,可以攒起来使用。每周延长4次24小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8小时工作日为基准,使用18天的长期休假。劳动日之间是否连续休息11个小时,劳资双方也可以自主选择。

韩国的每周52小时制把每周工作时间定为法定劳动40小时和延长劳动12小时,与计算单位为1个月甚至1年的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过于僵硬。日本可以在每月100小时、每年720小时的限度内自由运用延长工作时间。德国和英国的计算单位分别为6个月和17周。由于统一的工作时间限制,在产品开发最后阶段集中工作的韩国风险企业和企业研究所、季节性强的企业经历了很大的困难。在中小企业,由于领取1.5倍工资的延长工作时间减少而收入减少的工人们抗议说:“政府为什么阻止更多工作的自由?”

在“工厂时代”创造的整齐划一的工作时间,是降低韩国竞争力的因素。阻碍左右韩国经济未来的创业企业、风险企业的发展,使与发达国家企业的竞争变得困难。考虑到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急速进展、自由职业者形态的“零工劳动”扩散等,劳动时间的灵活化是不可避免的变化。要通过果断的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扩大选择工作时间和条件的劳动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