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制改革在1999年废除的“统计编制机关职权指定制度”时隔7年可能再次恢复,因此有人指出这是政府对民间统计的过度限制。
30日,统计厅和国会表示,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专门委员金昊晟最近提交了一份研究报告书。其内容是,统计厅在3月末向国会提交的统计法修正案中,由政府指定民间机构为编制统计机构的规定,是对民间的过度限制。
修正案中规定,对于认为重要的国家统计内容,由统计厅厅长指定民间协会、金融机构、研究所等民间机构,以加强对统计品质的管理。
金昊晟在报告书中指出:“为保障民间统计机构的自主权,该制度在1999年被废除,因此在引进上应该慎重。”
按照该规定,被指定为编制统计机构的民间机构所编制的所有统计资料,均须经过统计厅的批准和对统计品质的评估等程序。
在修正案中,还增加了一个条款,即,对于统计厅判断为重要的统计,并因此劝告申请编制统计机构之后,如果不接受劝告,就可以职权指定其他机构。
对此,统计厅统计政策科科长郑圭南表示:“为了提高国家统计的资信度,并实现系统的统计管理,必须采取该措施。”并表示:“对于纯粹的民间经济研究所或企业,既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将其指定为统计机构。”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