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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一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

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一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

Posted January. 17, 2026 05:55   

Updated January. 17, 2026 05:55


因涉嫌動員總統警衛處妨礙調查機關逮捕自己而被移交法院審判的前總統尹錫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這是宣佈緊急戒嚴409天后,首次對尹錫悅作出的與戒嚴相關的法律裁決。除了當天的判決外,尹錫悅還面臨被檢察機關求處死刑的內亂首領嫌疑等7項刑事審判。

16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5庭(庭長法官白大鉉)審理的尹錫悅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等一案進行一審判決,法庭表示:“被告人妨礙合法逮捕令的執行……事實上,爲了個人利益,已經把警衛處公務員變成了私兵。被告人作出令人難以接受的辯解,完全不反省自己的錯誤,因此有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特檢此前要求對尹錫悅判處接近法定刑上限的10年有期徒刑,但判決結果是相當於一半的有期徒刑5年。

2024年12月,負責調查尹錫悅內亂嫌疑的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簡稱公調處)在現任總統中首次對尹錫悅進行逮捕,但遭到用人力和車牆構築防線的警衛處的阻攔,未能執行逮捕令。特檢認爲,尹錫悅指示警衛處妨礙執行拘捕令,移交法院審判。

對此,法庭認爲,“這是破壞正當行使公共權力、妨礙國家法律秩序功能的重大犯罪,犯罪性質非常惡劣”,認爲妨礙逮捕相關的特殊公務執行妨礙嫌疑、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利嫌疑、教唆犯人逃避嫌疑等相關公訴事實全部有罪。

對於戒嚴當天以召開國務會議爲目的只召集部分國務委員的嫌疑,法庭表示,“憲法及戒嚴法中特別明確規定國務會議審議宣佈戒嚴,是爲了防止總統濫用行使國家緊急權的權限,牽制獨斷專行。尹錫悅本應該更加傾聽全體國務委員的意見,慎重對待”,宣佈有罪。有分析認爲,這可能會對前國務總理韓德洙等相關被告人的一審判決產生影響。當天,法庭只對行使虛假公文和向外媒虛假公報嫌疑作出了無罪判決。

尹錫悅方面在宣判後表示“將上訴”。不過,尹方對於即將負責內案亂上訴的內亂專司法庭表示:“我們認爲違憲因素很多,會認真考慮是否出席”,暗示了抵制審判的可能性。


宋慧美記者、呂根鎬記者 1am@donga.com、yeoroo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