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尹錫悅涉嫌2024年12月3日緊急戒嚴內亂首領,特檢組將於9日向法院對其求刑。這是繼因涉嫌祕密資金和內亂而被移交審判的前總統全斗煥之後,時隔30年韓國調查機關再次對內亂嫌疑進行評估。在特檢求刑後,法院將對尹錫悅作出一審判決。
● “全斗煥內亂”案一審法院宣判死刑……最終無期徒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議25庭將於9日舉行尹錫悅涉嫌內亂首領案的最後審理。這距離去年1月26日尹錫悅被拘留起訴已過348天。因涉嫌從事內亂重要任務而一同接受審理的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等7名軍警首腦層的審理也將於當天結束。
在當天的審理中,將進行特檢組對尹錫悅的求刑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刑法對內亂首領罪規定“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無期監禁”。由於法律只規定三種刑量,特檢將在其中選擇一個,對尹錫悅進行求刑。幾乎沒有過檢方求刑低於法定刑量的情況。
但是法庭可以判決比這更低的刑罰。被告人有認罪悔罪、犯罪危害不大等情節的,可以由審判機關酌情從輕處罰。但其範圍受法律限制。法庭在選擇死刑後,如果給予減免,也要判處無期徒刑或20-50年有期徒刑或監禁。如果法庭選擇無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後減輕處罰,則應在10年-50年有期徒刑和監禁中宣判。最終,對於內亂首領罪,即使法庭減刑,也只能判處最少有期徒刑、監禁10年以上。緩期執行是不可能的。
據悉,韓國憲政史上唯一以內亂首領罪宣判的案例是發動1979年12月12日軍事政變的前總統全斗煥。因此,法庭也將參考這一案例確定刑量。
1996年一審判決當時,檢方要求判處涉嫌內亂首腦(首領)、內亂目的殺人等罪名被起訴的全斗煥死刑,法庭接受了這一要求。但是,二審減刑爲無期徒刑,大法院全員合議庭確定無期徒刑。一起被移交審判的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從事內亂主要任務,被大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檢方對盧武鉉求刑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判決是判處有期徒刑22年零6個月。
不過,也有人分析認爲,考慮到12月3日緊急戒嚴時沒有人員傷亡、緊急戒嚴的持續時間相對不長等因素,很難單純地與全斗煥案相比較。一名庭麼法官表示:“關鍵在於是否將12月3日緊急戒嚴視爲相當於新軍部政變的情況。如果不是,最終量刑將比法定量刑減輕後再定。”
● 特檢組爲求刑量絞盡腦汁
特檢組的會議持續到8日,直到最後都在考慮求刑量。據悉,特檢組內部有人主張,尹錫悅沒有表現出反省的態度,而且把責任推給下屬等,幾乎沒有減刑的理由。據悉,特檢組還討又,是對8名被告人的求刑理由進行說明後求刑,還是在最後一次性公開所有被告人的求刑量。特檢組人士解釋說:“公開求刑量時,支持者們有可能在法庭上鬧事。是爲了應對這種情況。”
直到審理接近尾聲,尹錫悅還在主張宣佈緊急戒嚴是“警告性”的,並且在發言中指責國務委員等幕僚團沒有就“戒嚴逆風”向他提出警告。在5日舉行的審理中,尹錫悅表示:“(國務總理和國務委員們)如果具備最起碼的政務感覺,(我宣佈戒嚴時)應該提醒總統‘會不會遭到在野黨的反攻’,沒有人說那樣的話。”
宋慧美記者 1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