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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對韓《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表示擔憂稱“威脅技術合作”

美國國務院對韓《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表示擔憂稱“威脅技術合作”

Posted January. 01, 2026 09:44   

Updated January. 01, 2026 09:44


對于去年12月30日經國務會議通過的《杜絕虛假僞造信息法》(《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美國國務院負責公共外交事務的副國務卿薩拉•羅傑斯公開表示擔憂稱:“該法案實際上賦予了當局審查權,威脅技術合作。”這似乎是強烈反對韓國、歐盟(EU)等外國數字監管法案壓制本國大型科技公司的美國特朗普政府,再次強調了這壹立場。

羅傑斯副國務卿于去年12月30日(當地時間)在社交媒體平台X上發文表示:“韓國的《網絡法》修訂案表面上看似側重于糾正深度僞造問題,但實際上影響範圍要廣泛得多,並使技術合作也陷入危險。”該修訂案將于7月實施,規定可對故意流通虛假、僞造信息的媒體、YouTuber等追究懲罰性損害賠償責任。

羅傑斯副國務卿主張:“雖然完全可以理解深度僞造是壹個令人擔憂的問題,但向受害者提供民事救濟途徑,比基于監管當局觀點的審查更爲可取。”其意旨在于監管當局不應過度幹預“言論自由”領域。此發言尤其被視爲考慮到該修訂案實施後,YouTube、X等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的平台業務可能受到沖擊。

美國國務院于去年12月23日禁止了主導歐盟大型科技監管立法的歐盟前內部市場專員蒂埃裏•布雷頓等5名歐盟現任及前任高級官員入境。美國國務卿馬克•魯比奧批評稱:“這5人曾對美國在線平台企業施加系統性壓力,包括進行審查、限制創收等。”此外,有評價認爲美國禁止作爲“大西洋盟友”的歐盟高級官員入境,是非常罕見的措施。

美國對歐盟于2022年制定的《數字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壹直表示強烈不滿。理由是若大型平台企業未能控制在線非法內容、仇恨言論、虛假信息等,該法規定可處以罰款,這給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帶來巨大負擔。布雷頓前專員等人曾深度介入該法的制定。

羅傑斯副國務卿指出的《杜絕虛假僞造信息法》也與《數字服務法》有許多相似之處。事實上,該修訂案原案在立法背景中提及《數字服務法》,並說明“效仿《數字服務法》,對大型平台運營商賦予壹定的法定義務,引入了促使運營商迅速應對非法信息及虛假信息的法律體系”。


張恩智記者 je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