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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捏造信息最高賠五倍”法案……“封口”亦須擔五倍之責?

“虛假捏造信息最高賠五倍”法案……“封口”亦須擔五倍之責?

Posted December. 25, 2025 11:13   

Updated December. 25, 2025 11:13


規定媒體或油管博主等若故意散布虛假捏造信息,最高須承擔5倍懲罰性損害賠償責任的《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24日在國會獲得通過。共同民主黨以虛假捏造信息迅速擴散助長混亂與仇恨問題亟需糾正爲由,推動了此次修法。對此,在野黨批評其爲“網絡封口法”,參與連帶等市民團體也以“將削弱媒體監督權力”爲由表示反對,但法案最終被強行處理。

遏制虛假捏造信息的無差別擴散,進行管控固然必要。最近部分惡性油管博主如借散布與油管博主“tzuyang”相關的虛假信息牟利的“網絡勒索者”,其不法行爲應受嚴懲。但此次修訂案將媒體報導也納入規制,若付諸實施,恐將引發嚴重副作用。首先,判斷是否爲虛假捏造信息的標准模糊,存在被任意濫用的巨大風險。加之適用5倍損害賠償,媒體的報導功能勢必嚴重萎縮。

尤其令人擔憂的是,政治家、高級公職人員、政府機構等爲阻止不利報導擴散,可能濫訴“戰略性壓制訴訟”,先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再說。此類訴訟若持續,媒體機構公信力將受損,記者後續采訪也難免感到壓力。爲應對訴訟,還需承受時間與金錢的損失。共同民主黨辯稱,若判斷提起訴訟明顯意在阻撓報導,可向法院申請“中間判決”予以駁回,因此並無問題。但專家指出,鑒于“虛假捏造信息”這壹概念本身模糊,訴訟過程很可能曠日持久。若媒體對政治家或高級公職人員醜聞疑雲的報導趨于萎縮,其損害將波及全體國民。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等地,若法院判定原告提起惡意壓制訴訟意在迫使媒體等被告沈默,不僅可令原告承擔訴訟費用,還允許被告提起反訴索賠。我國亦有必要考慮,若明知報導內容屬實,卻爲阻撓後續報導而提起訴訟,待日後證實報導屬實,可要求其吐出對媒體及采訪記者等造成損害最高5倍的賠償。唯此,方能多少避免此法變質爲鉗制媒體之惡法。